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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3-18 [来源]: [浏览次数]:

淮阴工学院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来我校学习科研,助力学校国际化开放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42号)、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来华留学生新生,包括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专转本学生)。

第三条 学校对各项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四条 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初审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终审工作由学校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一)学校成立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该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来华留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包括: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研究生承担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的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

(二)国际教育学院成立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具体负责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初审工作。


第三章  评定程序

第五条 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工作组递交申请材料;

(二)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拟定推荐名单;

(三)工作组将推荐名单和推荐依据报评审委员会评定;

(四)工作组将评定结果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工作组反映。工作组进行调查并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在接到反映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作出书面答复;

(五)工作组公布最终结果并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六条 申评条件

(一)满足淮阴工学院来华留学生相关录取条件;

(二)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岁,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

(三)没有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中国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人需满足以下语言基本要求:

1.汉语授课学生需通过HSK4级及以上或通过口语面试。

2.全英文授课学生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母语为英语;

2) 雅思5.5分及以上TOEFL 75分及以上或CEFR B2(欧标);

3)通过口语面试。

第七条 奖学金类别、比例及内容

(一)奖学金分为A、B两个类别,硕士研究生A类奖学金生占比为60%, B类奖学金生占比为40%;本科生A类奖学金生占比为20%, B类奖学金生占比为80%。

奖学金内容

学生层次 类别 奖学金内容
研究生 A类

l

l 综合医疗保险费

l 校内住宿补贴(2600元/年

l 生活补贴900元/月每年10个月)

B类

l

l 综合医疗保险费

本科生 A类

l

l 综合医疗保险费

l 校内住宿补贴2600元/年

B类

l 学费


(三)资助期限

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的资助时间为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奖学金生因患疾病或者其他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第九条 来华留学生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违反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或在申请、评定过程中有伪造、隐瞒等不诚信行为并经核实确认后,学校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当年所有已获奖励。

第十条 本办法所指奖学金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的各项留学生奖学金和学校配套奖学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指奖学金适用于来华留学生新生,是否能够获得下一学年的资助,基于学生是否能够通过学校的奖学金年审。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时,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