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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来华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发布者:陈文锋 [发表时间]:2024-09-12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生住宿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留学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淮阴工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来华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留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外住宿:

1.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宜在学校集体居住的;

2.学习所在地有亲戚、朋友关系的;

3.学院认可的其他原因。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校外住宿:

1.本科留学生;

2.一年级留学研究生;

3.汉语水平未达到HSK三级的;

4.未缴清学费、住宿费、水电费的;

5.经常缺课,自我管控能力较差的;

6.因违反校纪、校规等受过处分的;

7.学院认为其不适合校外住宿的。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者本人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淮阴工学院来华留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3份;

2.《淮阴工学院来华留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英文)和《出租户安全承诺书》(中文)各1份;

3.学生护照、居留许可复印件各1份;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二)国际教育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学院签署意见;

(三)留学生管理科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留学生租住地必须为学校附近安防(技防、物防、人防)规范的小区,其基本要求如下:

1.距离所在学校步行或骑行30分钟以内;

2.租住地有统一的出入口,消防设施完善(灭火器、消防卷盘等),房屋入户门建议为防盗门;

3.房屋内不允许存在私接乱拉电线、门窗失修、电线老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罐、煤炉)、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用气场所通风不良等安全隐患。

(二)申请校外住宿的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申请校外住宿,按以下情况办理:

1.不变更居住地的,须重新提交《淮阴工学院来华留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2.变更居住地的,须按新的申请程序办理。

(三)申请时间:学院每年6月份集中办理在校学生的校外住宿申请。

(四)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留学生应在入住租住房屋24小时内和房东持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户安全承诺书、学生护照、居留许可和房东的户口簿等材料,到租住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附件:1.淮阴工学院来华留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2.淮阴工学院来华留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

3.出租户安全承诺书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9月9日